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278.记事二:
有一次,一张小纸片从天上降到我这里,上面写有希伯来字母,不过,是以古时的笔迹写的。这些字母是弯曲的,带有朝上的小角,但如今被写成了直线。与我同在的天使说,他们通过字母本身就能领会全部意思,尤其通过字母线条和衬线的弯曲认识它们。他们解释了这些字母单独和联起来分别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加到亚伯兰(Abram)和撒莱(Sarai)这两个名字中的字母H表示无限和永恒。他们还当着我的面,仅仅通过字母或音节解释了圣言中诗篇32:2这节经文的意思;简言之,它们的意思是,主甚至对恶人也很仁慈。他们告诉我,第三层天的文字是由弯成各种曲线的字母组成的,其中每一个字母都传达某种意义。那里的元音表示与情感相对应的声调。在第三层天,他们发不出元音i和e,而是以y和eu来取代它们。他们使用元音a,o,u,因为它们能发出全音。他们还说,他们只会柔和而非生硬地发出辅音;这就是为何某些希伯来字母中都有一个点,作为他们要发音柔和的标志。他们补充说,在属灵天堂,字母的发音较生硬,因为那里的天使拥有真理,真理允许生硬,而良善不允许,主的属天国度,也就是第三层天的天使拥有良善。他们还说,他们自己所拥有的圣言是由带有传达某种意义的小角和衬线的弯曲字母写成的。这清楚表明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律法的一点一画决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还有: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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